虚拟世界浓情蜜意 现实生活水火不容

  发布时间:2010-01-12 08:41:14


    新干法院网讯  两年前,杨某与聂某因网络中结缘,两人卿卿我我、情深义重,但真正缔结婚姻后,却因双方缺乏了解,性格差异太大,婚后无法共同生活。1月11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离婚案,依法准许原、被告离婚。

    2008年12月,在湖南打工的杨某在网络上一聊天室偶然碰到同在一地打工的老乡聂某,两人相聊甚欢。随着网聊次数增加,杨某与聂某渐渐熟悉并相互产生了好感,并在虚拟世界的网络中结为夫妻。几个月后,杨某邀聂某见面,双方一见钟情成了恋人。2009年5月,双方按习俗举行了婚礼并登记结婚。岂知婚后家庭生活中柴米油盐等杂事处理,远没有网络中的温馨浪漫,夫妻间亲密无间的生活也不比聊天室里雾里看花,杨某与聂某各自的缺点及性格差异渐渐暴露,并难以容忍对方的缺点和差异,曾经的卿卿我我逐渐变成了恶语交加,拳脚相向。2009年11月,杨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在网络上邂逅而相识,逐渐发展成恋人,但网络毕竟是一片虚拟世界,在网络中难以了解核实一个人的真实情况,因此可以认定双方婚前缺乏了解,且婚后亦没有建立起稳固的夫妻感情。经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离婚,一对因网络结缘的婚姻当事人,自此劳燕分飞。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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