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因工致残妻子诉离 法官以情动人姻缘重续

  发布时间:2010-01-08 09:06:37


    新干法院网讯  丈夫在打工期间不慎摔伤、因工致残,妻子担心丈夫康复无望随即提出离婚。1月7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调和了这起离婚案,原告聂某经法官耐心劝说,表示愿意与被告张某重归于好,并主动撤回了起诉。

    原告聂某与被告张某于2003年在广东省某建筑工地打工期间相识、相恋,2004年10月在新干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原告生育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小日子过得和和美美。2009年元月,被告张某在工地工作时,不慎从三层楼高的脚手架上跌落,造成高位截瘫。因担心丈夫康复无望,加之女方亲友的“善意”规劝,原告聂某遂于2009年11月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张某离婚。

    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系自由恋爱而结婚,婚前感情基础较好,婚后亦建立了较稳固的夫妻感情,并且被告受伤后,原告也曾在医院尽心照顾,因此,原、被告间的夫妻感情并未彻底破裂。为争取调解该案,承办法官向原告聂某及其亲友反复宣讲了婚姻法中关于夫妻间抚养、扶助义务的内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促使原、被告当庭和好。

责任编辑:刘洁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