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之缘结连理 蜜月未满劳燕飞

  发布时间:2010-01-07 08:25:57


    新干法院网讯  双方仅凭一面之缘就缔结婚姻,携手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廖某和程某蜜月未满,夫妻就反目成仇。1月6日,新干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离婚案,依法解除了原、被告的婚姻关系。

    2009年10月3日,在广东打工的廖某与在浙江打工的程某均被父母召回家中,两人匆匆见了一面即订下婚约。同年10月8日,在双方父母的催促下,廖某与程某在新干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10月18日双方按农村风俗举行结婚仪式并开始共同生活。婚后双方发现两人性格差异太大,没有任何共同语言,蜜月未过,夫妻双方便形同路人,这一桩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像一块石头沉沉地压在两人心上。2009年11月15日,廖某一纸离婚诉状递至新干县法院,请求从这场儿戏般的婚姻所带来的痛苦中解脱。

    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前缺乏感情基础,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亦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被告程某对于原告廖某陈述的婚姻情况均没有异议,也明确表示愿意离婚,主审法官根据双方当庭陈述,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以一纸准予离婚的调解书终结了这一场“一面之缘”的草率婚姻。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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