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组织学习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发布时间:2015-08-19 11:42:48



    新干法院网讯  8月19日,新干法院组织业务庭法官学习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会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谌学珺指出,新《规定》在民间借贷的界定、受理与管辖、刑民交叉、利率保护范围、企业间借贷的效力、虚假诉讼等方面有创新性变化,要求会后各业务庭利用周五下午业务学习日组织本庭法官进一步加强学习、研讨,做到集体讨论学习与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研学条文与研究个案相结合,力求准确、深入的理解条文精神,做到《规定》正式实施后,能正确、统一、严格、有效地适用,积极应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大幅增长,有效化解矛盾。同时,要特别注意审判、执行的衔接工作和虚假诉讼案件的识别,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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