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脑血栓出庭难 法官上门促调解

  发布时间:2015-08-14 11:39:38




    新干法院网讯  “谢谢法官同志,你们能来我家听我说,我就感觉你们是真的为老百姓办实事。现在我的事情也解决了,真是谢谢你们!”被告邹某激动地说到。

    8月13日上午,江西省新干县城上乡竹溪村的一农户家里,一张旧方桌、几张矮板凳,外加原告、被告、审判员标识牌,组成了一个简单朴实的庭审现场。新干县人民法院七琴法庭的法官们在这里开庭审理一起新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邹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2015年5月,新干县农信社因邹某未按期清偿所欠借款本息,遂将其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邹某一直未能应诉。承办法官经询问当地村委会干部后,了解到邹某因患脑血栓造成其智力下降、行动不便,难以到庭应诉。承办法官征求农信社意见后,决定在邹某家里审理此案,并特邀了当地村委会干部旁听庭审。庭审中,在法官一次次耐心反复调解下,农信社一方作出了适当让步,同意调减邹某部分滞纳金。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邹某当场支付28111元。

    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以便民、利民服务作为法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新干法院在2015年加大了就地解决纠纷的工作力度,组织法官进乡镇、进村组、进农家审理、调解离婚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赡养纠纷等案件。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今年已经开展这类简易的巡回审理12起。通过现场开庭、就地调解等方式,不仅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也让旁听群众耳闻目睹庭审全过程,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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