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过度死亡 劝酒同伴赔偿

  发布时间:2009-11-25 08:49:46


    新干法院网讯  刚步入三十而立的中年男子张少东,在与三个同学聚会时,过度饮酒,因酒精中毒死亡,死者亲属在悲伤之余,将喝酒的三个同伴告上法庭,11月25日,新干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三被告每人赔偿原告方5000元。 

    2009年9月29日,死者张少东偶遇多年未见的三个同学李云、陈响和孙应,四人随即到酒店边喝酒边叙旧。四人入座后,便开怀畅饮,不觉间张少东醉倒。三个同伴乘坐出租车将张少东送到住处,将张少东放在床上后各自离开。次日张少东家属发现张少东已死亡,经诊断死亡原因为酒精中毒。死者家属认为饮酒同伴与死亡有关,要求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四人去饮酒时应当认识到过度饮酒会损害身体,三被告在明知张少东已不胜酒力时仍继续划拳,张少东在醉酒不省人事时未尽到注意义务,轻信损害结果不会发生,因此存在有过错,与张少东的死亡存在有因果关系。法官针对案件的特殊性,给双方当事人析理讲法,据理评判,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每人赔偿张少东5000元。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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