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子殴打父亲 好法官巧解宿怨

  发布时间:2009-11-17 09:53:21


    新干法院网讯 觉得父亲偏心眼,为琐事儿子竟动手打老子。2009年11月16日,新干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件,原告陈大根最终拿到了赔偿金400元。

    被告陈小生系原告陈大根的次子,陈小生觉得陈大根从小一直偏心其大哥,这几年其大哥在外地做生意,而他则在家干农活,干活得的钱用来偿还家庭债务,而其大哥没给家里寄过钱,陈大根对此也不闻不问,陈小生很是不满,多年来对父亲积怨已久。2009年9月18日下午,原、被告因琐事发生争吵,陈小生不慎将陈大根打伤,陈大根最终花去医药费400元,事后,原告先后找到村民委员会和当地派出所调解此事不果,遂起诉至法院。

    法院在受理案件过程中,法官积极做当事人的工作,让陈大根明白手心手背都是肉,一碗水端平了家庭才能和睦,做父亲的偏爱哪一方都不应该;陈小生也表示不管怎么样都不应该打人,更何况是自己的父亲,他为自己的冲动很是懊悔,表示愿意当场支付赔偿金400元,并保证以后再也不打老人,好好孝敬老人。经过法官的努力,最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在开庭前就把案件成功的进行了调解。

责任编辑:刘洁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