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母牛又配种 竹篮打水一场空

  发布时间:2009-11-16 10:52:44


    新干法院网讯  拾得母牛拒不归还,且花费400元为母牛配种生下小牛,失主起诉至法院。2009年11月16日,新干县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杜有荪返还原告张和根母牛和小牛,配种费400元由杜有荪自行承担。

    村民张和根有母牛一头,于2009年10月18日走失,杜有荪拾得该牛。2009年11月,张和根得知后,找到杜有荪要求返还,杜有荪拒绝返还并告知张和根母牛是杜自己的并非拾得张和根遗失的牛。随即杜有荪花费400元为该母牛配种,2009年9月生下小牛一头。张和根请律师搜集取得相关证据后,向新干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母牛和所生小牛。杜有荪应诉后只答应返还母牛,并反诉要求张和根支付配种费400元。

    一审法院认为,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小牛为母牛这一原物所生的孳息。杜有荪无权占有母牛和小牛,母牛和小牛应一并向张和根返还。原告张和根在杜有荪为母牛配种前就已要求其返还母牛,却被杜有荪无理拒绝,杜有荪作为恶意占有人,无权要求张和根支付所花的配种费用,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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