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院领导带头办案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5-07-03 09:01:43





    新干法院网讯  7月2日上午9:30,在新干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随着清脆的法槌声敲响,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金荣担任审判长正在审理被告人蔡有生盗窃案。受邀人大代表以及该院审委会委员、部分法官共计30余人进行了观摩。这是今年该院开展“庭审大练兵”活动,院领导带头开示范庭的首起案件,也是该院院领导带头办案常态化的一个缩影。

    在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徐金荣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整个庭审,与合议庭成员配合默契,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活动,在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全部查清后,合议庭评议后进行了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蔡有生犯盗窃罪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悉,该院为改进司法作风,改变院领导“纸上看案”、“纸上审批”的做法,深入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并结合开展“庭审大练兵”活动,制定出台相关文件,明确要求院领导亲自办案、开示范庭,明确院领导最低办案数量,发挥言传身教示范作用,为青年法官做榜样树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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