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客千里赴赣追款 法官十日调解纠纷

  发布时间:2009-11-13 09:11:49


    新干法院网讯  江门市奥百生化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西山峰生化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后,将货物发给江西山峰生化有限公司,买主收到货物后却未按约定付款,为此货主将买主告上法庭。2009年11月11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该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江西山峰生化有限公司同意支付货款319000元给原告,此款当日付清。

    多年来,江西山峰生化有限公司一直向原告购买其生产的酶清。双方约定,被告在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原告开具的17%的增值税发票后即结清货款。经上方结算,截止到2009年4月19日,被告共欠原告货款319000元,但被告未支付该笔货款。为此,原告诉至本院。

    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到被告江西山峰生化有限公司了解有关情况,被告公司由于股东之间发生纠纷,导致公司账户被冻结,无法支付到期货款。承办法官找到该公司股东,将案件的有关情况告知各股东。经法院办案人员的联系,原被告双方在案件受理后的第十日,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且被告于当日就付清了所欠款项。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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