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仗人势逞凶 主人岂能不赔

  发布时间:2009-11-12 08:34:55


    新干法院网讯  刘诚刚上小学三年级,周末高高兴兴去姑姑家做客,路上被一家大院中窜出的黑狗咬伤,刘诚父亲刘国生找到狗主人甘小东要求赔偿,甘小东以刘诚逗狗在先,惹狗发怒才咬人为由不肯赔偿,双方纠缠不下,遂诉至法院。2009年11月11日,新干县人民法院当庭调解了这桩民事纠纷,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甘小东补偿原告刘诚相关费用3000元。

    2009年8月16日,刘诚和表兄一道去姑姑家玩,在一条小巷子看到一家院子里有一条大黑狗,觉得好玩,就站在铁门外对狗吆喝了几声,没想到铁门是虚掩的,大黑狗一见到有生人,又见主人(被告甘小东妻子)坐在旁边,狂吠几声,突然一下窜出来对着刘诚的腿就是一口,刘诚的左腿顿时鲜血直流,吓得面无人色。刘诚父亲刘国生闻讯赶到,带着儿子先到疾病预防中心去注射狂犬疫苗,接着在县人民医院治疗,法医鉴定为“轻微伤”。为此,刘诚用去医疗费用5600多元,要求被告甘小东支付,甘小东以刘诚逗狗在先,惹狗发怒才咬人为由拒绝赔偿。于是刘国生将甘小东告上法庭。

    法院主审法官经过深入调查,耐心地做双方思想工作,最后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甘小东补偿给原告刘诚相关费用3000元,其余由原告刘诚自己承担,纠纷双方均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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