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讨药费将雇主告上法庭 经法官耐心调解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09-11-09 15:41:58


    新干法院网讯  为排除机器故障不慎受伤,花去数万医疗费,但一直未能与雇主就赔偿达成一致。雇员为追讨医药费,将雇主告上法庭。2009年11月5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该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被告黄九生同意一次性赔偿原告聂连华因机械损伤所造成的损失54000元。

    原告受雇于被告,在被告所开办的猪厂从事喂猪、加工饲料等工作。2008年9月22日,原告在加工猪饲料时,为排除机械故障,将手伸入其中中,右手不慎被机械损伤。经新干诚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原告的伤情属八级伤残。后双方未能就赔偿达成一致。为此,原告诉至本院。

    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了解到双方曾多次就赔偿事宜的事宜进行协商,但双方因一些不明票据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官耐心细致的和双方当事人一起,分析处理票据将具体花费的数额分清,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黄九生同意一次性赔偿原告聂连华因机械损伤所造成的损失54000元,此款当庭付清。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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