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恋人对簿公堂 法官促和重现温情

  发布时间:2009-11-09 10:40:00


    新干法院网讯 原本打算结婚的情侣却因为一起交通事故而对簿公堂。11月9日,新干县法院调解处理一起特殊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原告林小艳当庭自愿撤回了对自己男友王国庆的起诉,二人重归于好。

    家住新干县潭丘乡中洲村的林小艳与同村的王国庆是一对恋人,二人恋爱已有2年多时间,准备今年国庆节结婚。2009年7月16日,王国庆骑摩托车接林小艳下班途中,因王国庆一时高兴忘记靠右行驶,结果与一辆行驶中的拖拉机相撞,造成林小艳左腿骨折,王国庆肩部受轻伤。经交警队认定王国庆负事故全部责任。林小艳住院治疗2个多月,支出医疗费20000余元。林小艳的家人找到王国庆要求其支付医疗费。王国庆家人则认为王国庆是接林小艳下班才出的交通事故,所以不应赔偿林小艳。经数次协商未果,在家人的怂恿下,林小艳将王国庆告上了法庭,要求王国庆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43670元。

    主审法官了解案情后分析,林小艳和王国庆二人本无什么矛盾,林小艳起诉王国庆是双方家长对交通事故赔偿处理不妥造成的,庭后主审法官找两人分别单独做思想工作,在法官的开导下,都说了各自心里话。原来,林小艳家长害怕王国庆在林小艳受伤后不再与其女儿结婚才向王国庆索要赔偿的,王国庆听了当即向林小艳表态自己将按原计划与林小艳结婚。看到是一场误会的林小艳当庭就撤回了对王国庆的起诉,二人重归于好,并约定回家后各自做好各自家长的思想工作。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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