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助力执行  邻里积怨一朝得解

  发布时间:2014-12-29 16:45:56


    新干法院网讯  12月26日,新干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特邀县人大代表以及被执行人所在村委会代表一道,参与陈某生与陈某根生命权纠纷一案的执行,在人大代表和村委会代表的共同参与和见证下,经过几个小时的耐心思想工作和说服教育,被执行人陈某根主动缴纳了案件全部执行款,此案得以圆满解决。 

    2013年6月18日下午3时许,申请人陈某生之子小聪与被执行人陈某根之子小超(均系未成年人)一同骑车至潭丘乡曾家陂村拦溪坝内游泳,陈某生之子小聪不幸溺水身亡。小聪是家中独子,这一噩耗对其家庭无疑是晴天霹雳,陈某生夫妇痛不欲生。其后,陈某生诉至法院,2014年5月,经新干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某根应赔偿陈某生各项损失22888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根一直拒不履行。申请人多次到法院表示不满并扬言要采取暴力方式自行解决。 

    由于涉案双方当事人均为同村村民,为了圆满完成执行,并化解邻里的积怨,避免因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导致双方矛盾升级。新干法院执行局特邀1名人大代表和2名村委会代表共同参与此次执行。12月26日上午,1位人大代表和2名村委会代表劝导被执行人,轮番做思想工作,经过2个多小时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陈某根最终消除了对立情绪,主动缴纳了案件全部执行款。

责任编辑:卢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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