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巧言劝说 七年积案一朝和解

  发布时间:2014-05-13 11:14:50


    新干法院网讯  “感谢法官,拿到这些钱我可以渡过当前的难关了”5月12日,新干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巧妙运用执行经验和语言技巧,促使一起七年的积案和解,当申请执行人王某领到5.5万元执行款时忍不住感激地说到。

    申请执行人王某系新干县某物流公司员工,2006年5月20日,王某自南昌出差返回时,在开车途中与黄某驾驶的自卸货车(车主为黄某,挂靠某汽运公司)追尾相撞,造成王某身体多处重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驾驶员黄某负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事后造成王某四级伤残,并住院45天,花费7万多元。2007年2月,新干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黄某及某汽运公司共同赔偿王某1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两被告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判决,该案于同年5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执行法官受理此案后,依照法定程序向两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到新干县各商业银行、车管、房管等部门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结果一无所获。在这七年中,经执行法官做各种工作,只有被执行人黄某陆陆续续履行了部分义务,该汽运公司分文未付,案件仍有5万多元未得到执行。

    今年4月份,执行法官从县国税局得知,现在汽运公司缴税不得以个人账户缴税,必须是公司账户才能缴税。为此,执行法官去国税局查出了该汽运公司的缴税账户,并冻结了该账户。果然,刚过完五一劳动节,该汽运公司总经理曾某就来到法院表示要履行义务,说生意难做,一直未履行义务,希望王某能少点和解掉此案。而申请执行人王某现今家庭也困难,车祸后留下后遗症,家里还有小孩要读书,生活比较窘迫。

    面对双方都有难处的当事人,执行法官认为只有做好执行和解工作才能真正为双方化解当前的困难及矛盾,于是法官召集了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一开始双方情绪有点对立,王某觉得对方这么多年一直未履行义务,很不负责任。而公司总经理曾某觉得这钱不应该公司出,货车只是挂靠在他们公司。面对这样的情况,执行法官一方面向被执行人释明,如不尽快履行义务,逾期付款双倍迟延履行金将越滚越大,这笔债务始终存在;另一方面,进一步做申请人思想工作,希望其在双倍迟延履行金上给予让步。经过法官多次背靠背、苦口婆心地说理,双方之间的要求逐渐缩小,最终双方成功和解,被执行人一次性付清赔偿款5.5万元;王某同意放弃部分迟延履行金,七年积案最终成功和解。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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