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五个“执行理念”绘执行工作新篇章

  发布时间:2014-04-28 10:35:27


    新干法院网讯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新干县人民法院立足本院执行工作实际,积极转变执行人员观念,创新执行措施,努力绘写执行工作新篇章,力求执行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人性化执行”理念。该院在践行人性化执行过程中,一是强化人文执行的理念,要求执行人员以人为本,尊重相对人的意愿表示,注重情、理、法三者的兼顾,强调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法育人;二是把握好执行力度,刚柔并济。执行适度是人性化执行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在执行过程中要合理的平衡双方利益,被执行人的许多基本权益必须加以保障,比如基本的住房面积、每个月的生活费用等等;三是防止人性化执行变为“人情化”执行。人性化执行的底线就是法律程序的正当性和执行结果的公平性,人性化执行绝不是放弃强制执行,听之任之,把人性化等同于人情化,无理由地降低执行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否则,不仅不能得到社会大众的理解和支持,更会严重损害司法的权威。

    “和解执行”理念。该院准确把握构建和谐社会对执行工作新要求,强化和解意识。要求对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进行深入了解,找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点,特别是对于双方之间为亲戚、朋友、邻居等关系的执行案件,如能巧妙运用调解的方法,促成当事人实现执行和解,不仅能够节省司法资源,还能促进社会和谐,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今年1月,该院在执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巧打“亲情牌”,十年的积案得以一朝和解。本案中,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和被执行人父亲沟通,向他宣传法律知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诉他申请人及其家人所处的困境,希望他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最后,被执行人的父亲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帮助儿子履行义务,让申请人一家渡过难关。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父亲被执行法官执着的精神所感动,表示愿意为儿子筹备钱款给申请人,而申请人看到被执行人的父亲在积极想办法履行义务,也表示谅解被执行人,可以适当减少部分赔偿款。最终,这起长达十年的积案终于以和解的方式圆满解决了。

    “强制执行”理念。该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对案件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规避执行、暴力抗拒执行且情节恶劣等情形的,在依法的情况下,坚持执行措施穷尽原则,用全、用活、用好强制措施。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集中执行力量,快速执结;对有履行能力但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转移财产、不协助执行的,及时采取拘留、移送公安、信息曝光等措施,切实树立执行工作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该院已拘留被执行人5人,通过电视台曝光失信被执行人40余人,对12人处以了罚款。接下来,该院准备借鉴南京六合区法院做法,通过户外大屏幕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姓名、照片等信息。同时,为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行为,加大打击“拒执抗执”力度,该院将对一些有上述行为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联动执行”理念。实践证明,执行工作仅靠法院单打独斗不行,建立执行联动机制成为破解执行困局的必然选择。为赢得县委、人大及上级法院的理解和支持,该院都会及时主动汇报执行工作。并除了与公安、检察、金融、工商、房管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联动机制外,还注重了与乡镇、村及社区的联动,在执行中积极争取他们派人到场做工作,有效的帮助了执行人员对当事人及案件情况的了解。今年3月,该院在执行申请人何某与被执行人姚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经过财产调查,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姚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多次下乡寻找被执行人也未果。于是,执行人员到当地乡政府、派出所和村委会调查了解被执行人姚某情况,经过乡镇府、派出所、村委会干部的多方打听,终于联系上了被执行人姚某。由于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非常大,为了能及时化解矛盾,及时将案件执行,将此案的执行过程透明化、公开化,法院邀请了县人大代表、镇人大代表、乡镇司法所及当地村委会干部共同参与本案的执行过程。最终,面对矛盾恶化的当事人,面对陷入僵局的执行案件,该院执行人员善于利用县、镇、村三级联动,充分发挥各方作用,圆满执结了一起棘手的涉民生执行案件。

    “司法救助理念”。 司法救助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产物,是现代法治完善和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为了保障有困难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现司法公正。该院积极向上级法院及县委县政府争取司法救助资金,并拓宽司法救助渠道,对经济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案件建立台账,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将积极予以申报,帮助他们暂渡难关,彰显司法关怀,确保不因“执行难”而引发社会的不稳定。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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