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归家心切 法院巧执心愿终成

  发布时间:2014-01-16 10:19:26



    新干法院网讯  2014年1月15日,执行法官驱车赶往被执行人陈某为其母谢某做的新房子,看到一排排摆放的琉璃瓦罐,封闭严实的门窗,整齐摆放的床、桌和椅子,执行法官为申请人谢某能在此度过晚年感到欣慰。81岁的申请人谢某连忙拖过椅子,高兴招呼执行法官:“快坐,快坐!真的感谢你们,我终于回家了!”

    申请执行人谢某系被执行人陈某(男)、第三人陈某(女)母亲。谢某在丈夫1961年去世后,独自将被执行人和第三人抚养长大。被执行人结婚后,因其妻与谢某、第三人存在矛盾,谢某于1985年离开到新干县城做保姆。期间,被执行人曾三次要求谢某回家,但谢某未同意。自1986年起,谢某一直随第三人生活至今。2013年2月份以来,因谢某年老体弱,生活不便,终老回家的想法越来越重,遂向被执行人提出搬回家与其共同生活,以安享晚年。但被执行人及其妻不同意,经村、镇组织调解仍未果,谢某于2013年7月份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人谢某向新干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受理执行后,考虑该案的特殊性,采取特事特办的原则,立即组织执行干警于2013年12月16日前往被执行人家里,限令在2013年12月30日前将两间面积不小于30平米的平房建造好,并保证铺平地面和通水通电,同时通知其交纳2013年11月至2014年10月份谢某的生活费,但被执行人并没有按法院执行通知履行义务。

    2013年12月19日、12月25日、12月26日法院执行干警三次上门做被执行人及第三人的思想工作,两人被执行法官的执着精神感动,主动交纳了2013年11月至2014年10月支付给谢某的生活费,被执行人也答应将在近两日赶工把房子建设好。

    2013年1月15日,执行干警再次驱车前往看望谢某老人,看到谢某已搬进新家,一家其乐融融,执行干警悬着的心终于放下,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责任编辑:习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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