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你们真是金融安全的保护神!”

  发布时间:2012-08-01 08:48:32


    新干法院网讯  “感谢各位法官千里奔波为我社执行回这笔贷款,你们真是金融安全的保护神!”7月31日,当申请执行人新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工作人员从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里接过一张10万余元的执行款支票时,紧紧握着执行法官的手,不断向执行法官表达着感激之情。

    2006年7月12日,被执行人黄某、罗某夫妇因做生意资金短缺,共同向新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18万元,约定二年内还清本息。贷款到期后,夫妇俩只陆续归还10万元本金,尚欠贷款本金8万元及相应利息逾期多年未予归还。2011年3月,新干法院依法判令黄某、罗某夫妇应偿还新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本金8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夫妇俩仍不予归还。2012年5月,新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一方面向俩被执行人发出限期执行通知,同时还多次上门做俩被执行人思想工作,可俩被执行人仍不予理睬。为此,执行法官启动财产调查程序,先向各商业银行、房地产及车管等部门查询,均没有发现足额的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工作陷入僵局。2012年7月30日,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黄某在广东东莞市某公司尚有价值30余万元的股权。执行法官立即奔赴东莞,对被执行人黄某的该笔股权采取了冻结措施。俩被执行人见状,这才表示愿意履行判决义务,并于2012年7月31日将10万余元现金汇入法院执行专户。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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