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赖债使威风 法院执行认情理

  发布时间:2011-12-13 08:30:45


    新干法院网讯  村主任拖欠村民承包款多年,在权利人多次催讨、甚至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业务。无奈,权利人向新干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1年12月12日,通过大量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张某向法院缴纳了3万元执行款。

    执行申请人谭某承办村主任张某10亩池塘,后因土地征收原因终止合同,村主任张某一直拒不返还承包款。本案经法院判决后,张某认为谭某给他大大的丢了面子,老羞成怒,经常大骂谭某,当执行人员上门做工作时,仍拒不配合调查。鉴于被执行人爱面子的心理,2011年12月8日,本院执行人员第三次到被执行人张某家,耐心给其讲解法律,并做思想工作,同时讲明如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包括拘留。被执行人随后表示将尽快主动履行。2011年12月12日,在被执行人张某自动履行后,申请人谭某在法院领到了执行款。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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