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抚养父子结怨 执行和解挽回亲情

  发布时间:2011-05-04 08:13:23


    新干法院网讯  由于生父拒不履行抚养义务,14岁的儿子与生父间已经势成水火。5月3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通过人性化执行,成功促成了这件抚养费纠纷案件执行和解,挽回了父子亲情,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申请人小明年仅三岁时父母便协议离婚。之后小明随母亲生活,约定由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100元。随着年龄的增长,加之物价水平逐年上升,小明在学习和生活上的开支也逐渐增大,以前约定的抚养费再难以满足小明学习和生活的基本需要。2010年小明向法院起诉,要求父亲增加抚养费,经法院调解,小明的父亲同意将抚养费增至300元/月。但其后,小明的父亲以经济困难为由,表示每个月最多能够支付200元抚养费,父亲出尔反尔,令小明十分气愤,父子间的矛盾也日趋激化。2011年2月,小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该执行案件后,执行法官认真分析了案情,认为该案的执行方式若是运用不当,很可能会影响到小明父子今后的感情。为挽回双方当事人即将破裂的父子亲情,执行法官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耐心做好小明父亲的思想工作。听完执行法官劝导,小明的父亲表示愿意按民事调解书履行,并希望与儿子执行和解。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小明的父亲一次性给付了全部抚养费13500元。至此,该抚养费纠纷案件顺利执结,久违的亲情也重新回到父子两人之间。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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