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节前重视执行拖欠民工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1-01-20 09:46:32


    新干法院网讯  1月19日上午,农民工洪项根欢欢喜喜地从新干法院执行法官手中领到了老板刘某拖欠近两年的建筑工程工资款8000多元。 

    2009年1月,被执行人刘某承建了某建筑主体工程,洪项根则为该工程务工。工程完工后双方进行结算,刘某仍欠洪项根工程工资款8000多元。之后,洪项根在多次催收剩余款项均无效的情况下,于2010年9月向法院起诉,不料经法院判决生效后,刘某仍拒不履行。洪项根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执行,但刘某一直在外做生意,执行始终无结果。 

    春节临近,法院执行人员利用刘某回家过春节的良好时机,巧妙采取搜查、教育等方法,终于使刘某偿还了拖欠洪项根的剩余工资。据了解,该院十分重视保护劳动者权益,对拖欠工资等案件实行优先执行、优先受偿,使劳动者合法权益全部得到实现,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责任编辑:刘洁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