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拒不还钱 法院执行债权

  发布时间:2011-01-06 09:06:34


    新干法院网讯  老赖拒不还钱,法院依法执行其到期债权。1月5日,新干县人民法院通过对债务人债权的成功执行,化解了一起拖了近6年的借款纠纷。

  2005年9月30日,家住县城的周林因做生意需要向亲戚黄云借款26000元。借款到期后,虽经黄云多次催讨,但周林均以种种借口拖延不还。2007年7月黄云将周林告上法庭,经法庭调解周林自愿于2008年5月30日、2009年5月30日、2010年5月30日分三期归还借款26000元。当调解约定到期后,周林再次食言,仍未能如约还款。万般无赖,黄云向法院申请对周林强制执行。

  当执行法官找到周林后,周林拿出一副“老赖”架式,自己做生意亏损了,现在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执行法官经多方了解,终于查明家住永丰县的李某尚欠周林一笔到期债权28350元,遂果断对该债权进行保全,并大力执行。2011年1月5日成功将该义务人周小来的这笔到期债权执行完毕。

面对追回的借款,60多岁的黄云拉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要不是你们如此深入细致的执行,我的钱可能就打了‘水漂’了,谢谢法官。”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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