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网讯 为了向刘某讨回货款,李某与昔日里曾经亲密无间的好友刘某形同陌路,并闹上法院。法院调解后,刘某只支付了部分饲料款,剩下的6万元却一直拒绝履行。11月24日,在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悉心调解下, 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刘某签订了和解协议,刘某同意用其猪场的生猪折抵货款,李某也同意放弃逾期利息,曾经积怨的朋友再一次紧紧握手。
刘某系新干县一养殖大户,经常从好友李某处购买饲料。2009年1月,经结算,刘某欠李某饲料款近10万元。之后,李某多次催收,刘某仅支付了4万余元,剩下6万元未付。无奈之下,2010年年初,李某诉至法院。经调解,李某与刘某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协议生效后刘某仅偿还了部分款项,剩下的未予履行。李某遂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后,刘某承诺在9月10日前支付。到期后,刘某仍未履行支付义务,暗地里,刘某却常常出售生猪。为此,李某多次到养殖场大吵大闹,两人的关系一度很僵。
法官了解这个情况后,通过调查,找到两人的其他的朋友,通过其他朋友去做刘某的思想工作。同时法官还从诚信经营谈到友情的珍贵,从法律规定说到所应当承担的后果,最终做通了刘某的思想工作。在法官的调解下,被执行人刘某答应用生猪充抵余款,并当场诚恳地向申请李某道歉,两人握手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