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执行暖人心 巧结邻里伤害案

  发布时间:2010-11-04 08:28:38


    新干法院网讯  在执行工作中并不是一味追求强制执行措施,而是通过分析执行案件案情的特殊性,采取柔性执行的方式,结果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11月3日,新干县人民法院便采取柔性执行的方法,通过开展细致的思想工作,顺利执结了一起邻里间的人身伤害案件。

    申请执行人孙某与被执行人郭某系邻居。2009年7月,双方因琐事发生争执,郭某将孙某打伤,后孙某向新干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被执行人郭某同意赔偿申请人孙某医疗等各项费用共计2700元。但调解过后,郭某以孙某的侄子尚欠其子500元为由拒绝履行义务。孙某于2010年10月向新干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案后,向郭某送达执行通知时发现其情绪非常激动,邻里互殴案件,一是矛盾长期积累;二是难以分清是非对错;三是偶然因素导致发生,当事人怨气很深,案件金额不大,却难以执行。所以听当事人发发牢骚,了解案件本身的前因后果,对执行案件非常有利。执行法官便主动与其拉起了家常,然而郭某明确表示不履行债务,执行法官没有立即强制执行,而是从 睦邻友好的角度入手,耐心地劝导郭某,从下午两点钟到六点钟,执行法官没有喝一滴水,始终和颜悦色的在郭某家与其夫妻二人谈心,最终郭某被打动,主动叫回了自己的儿子让其去筹钱,同时郭某还说:“如果你们强制执行,这钱我一分也不拿,但就冲着你们一下午连口水都没喝,为解决我的问题苦口婆心的态度,不管家里有什么样的困难,我不把这钱还上自己良心都过不去”。下午七时许,郭某把钱交到法官手上,案件最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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