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姓名只为躲债 机关算尽法网难逃

  发布时间:2010-10-11 07:59:35


    新干法院网讯  为逃避债务,被执行人更改姓名、变更住所、转移财产,又怎料机关算尽依旧是法网难逃。10月9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将改名换姓试图逃避执行的刘某依法拘留,并顺利追回执行款37500元,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2009年9月10日,被执行人刘某驾驶小轿车与申请人吴某发生碰撞,导致吴某受伤。经江西省新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过错,吴某不负事故过错。后吴某将刘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刘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合计53400元。新干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刘某赔偿吴某各项损失合计37500元。判决生效后,吴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某为逃避债务,将自己的姓名更改成刘某华,并将自己名下的小轿车所有人亦变更为刘某华,同时刘某还搬离了原住所、并故意躲避法院执行。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试图传唤刘某到庭,但刘某均未予理睬,并称自己不是法院要找的刘某。经执行法官多方调查、走访,了解到刘某已搬到附近的峡江县城居住。10月9日上午9时,在摸清了刘某的确切居住地后,执行法官果断出击,顺利将被执行人刘某拘传至新干法院,刘某在询问中承认了为逃避执行而更改姓名、变更车辆登记信息的事实。为维护法律的尊严,新干法院决定依法对刘某司法拘留十五日。当日下午,刘某的妻子代其缴纳了案件全部执行款37500元。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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