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周里蹲点守候 五年积案一朝执结

  发布时间:2010-10-08 09:26:48


    新干法院网讯  “想不到你们国庆期间也不休息,我的案子能顺利执结真是太谢谢各位法官了!” 10月8日,申请执行人张某从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25500元执行款时,不停地表达着感激之情。  

    2005年8月16日,被执行人刘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由于操作不当,与行人张某发生碰撞,造成张某肋骨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受伤后,先后花费医疗费16800余元。事发后,张某与刘某就赔偿问题未达成协议。2005年12月,张某诉至法院,新干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由刘某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25500元。判决书生效后,刘某拒绝履行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该执行案件后,刘某不久即外出躲债,玩起了人间蒸发,多方查找均无其下落。 今年国庆节期间,执行法官获悉刘某已经返回家中,10月7日,执行法官放弃休息,立即出动,赶到刘某家附近蹲守,并成功的将被执行人刘某拘传至新干法院。为妥善处理好该案,执行法官再次对其解释各种法律关系,以及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迫于强大的法律压力和社会压力,刘某终于答应履行债务,但要求对方放弃利息。执行法官本着“强制与和解结合,和解为先,案结事了”的理念,立即联系张某,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了由刘某在10月8日给付张某25500元,张某放弃利息的执行和解协议,一起5年的积案以和解的方式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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