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征地折款遭拒分 强执行合法利益得维护

  发布时间:2010-09-28 08:44:23


    新干法院网讯  外嫁出去的村小组村民所应分得的征地折款经法院判决确认合法有效,但其所在的村小组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9月27日,新干县人民法院经过多方努力,成功执结一起外嫁女征地补偿案件,外嫁女曾某最终从其户籍所在的村小组拿到了应得的征地安置补偿费37665元。

    家住新干县金川镇塘头村委会某村小组的曾某于2000年嫁出其所在的村小组,但其户籍并未迁出,其在该村的承包地也未收回,且曾某一直缴纳了历年的农业税和村提留。2010年3月,曾某所在村小组的土地被征用,但该村小组却以外嫁女不能享受征地补偿的村规为由,拒绝给曾某分配土地安置费。后双方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被告某村小组支付原告曾某土地征用补偿安置费37665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以各种名义拒绝履行该生效判决,2010年9月,曾某只好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承办该案后,多次走访了该村小组,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不厌其烦地向村小组的村干部做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仍不主动履行。执行法官一方面找到该村小组所在的镇政府,向有关领导做了详细的工作汇报,取得了领导对案件的大力支持,一方面对该村民组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查获并冻结了该村小组的两个银行帐户,同时仍注意在工作过程中向被执行人做大量的释法工作,从根本上消除该村小组村民在法律上的盲区,多管齐下,最终为外嫁女曾某拿回了土地征用补偿款。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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