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人民法院讯 本是亲兄弟,却为琐事大打出手、反目成仇。9月27日,兄弟俩在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荷浦法庭执行法官的耐心说服教育下,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即履行完毕,兄弟亲情也得以重归。
申请人徐某中与被执行人徐某国系一对亲兄弟,2009年8月31日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徐某国冲动之下将哥哥徐某中打致轻伤住院治疗,经新干县诚正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为十级伤残。同年12月,徐某中诉至法院,要求徐某国赔偿经济损失。新干法院经审理后做出一审判决,被告徐某国赔偿原告徐某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8568.73元。该判决生效后,徐某国未履行给付义务。2010年7月徐某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立案受理后在执行过程中,考虑到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间特殊的亲情关系,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做说服教育工作,但被执行人却置之不理。为了使案件顺利执行,执行人员又深入到被执行人徐某国的住所耐心做思想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讲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法律后果。9月27日,执行法官通知双方到庭调解。通过执行法官苦口婆心的教育工作,终于使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徐某国当场交付赔偿款6000元,剩余赔偿款项申请人徐某中自愿表示放弃。该案通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义务,使昔日恩怨的兄弟之间化解了矛盾,亲情得以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