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人熊某曾好心让彭某先拿货款再付账,而彭某却离开广州玩失踪。熊某起诉彭某给付货款案获得新干县人民法院的支持后,彭某开始在新干县老家上演“人间蒸发”闹剧,导致执行法官深夜执行吃“闭门羹”,然而最终在2010年9月14日第二次执行时在彭某家厨房灶台角落发现了彭某。
熊某在粤开办了一个箱包厂,彭某在2008年6月以前一直以先拿货后付款方式从熊某处拿货。且双方至2008年6月28日对之前的生意往来进行结算,彭某共欠熊某货款4万元并为此开具了欠条。然而,欠条出具以后,彭某不仅中断了和熊某的生意往来前往外地,且经熊某多次催要货款却拖欠不还。为此,熊某诉至彭某的户籍所在地,请求法院判决彭某支付货款。2010年7月1日,新干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彭某应支付货款4万元给熊某。
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因彭某没有自动履行,熊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虽然执行法官可以通过电话联系到彭某,且彭某电话中多次表示过几天就付款,然而彭某就是不露面,对法院传唤也置之不理。由于彭某的联系电话归属地是新干,承办法官遂联系彭某所在的七琴镇金联村干部,得知彭某已经回家一个多月了。承办法官遂深夜赶赴彭某家,然而彭某父母表示彭某已经去外地打工了,承办法官对其房屋进行了搜查,没有发现彭某,且彭某的卧房整整齐齐,第一次执行无功而返。事隔不到三天,申请执行人熊某打来电话表示,其当地的朋友看见彭某在家里。为了避免彭某去外地工作,给将来执行造成更大困扰,执行法官当即再次深夜前往七琴镇金联村。起初,彭某父母仍一口咬定彭某不在家,但是一个执行法官发现彭某父母房间有两张床,且该房间有一扇木门,是半掩着的。执行法官打开木门,走到厨房,打开厨房的灯,但是没有发现什么,然而此刻彭某父母出现紧张的神情,执行法官又用手电筒扫射了一下厨房,居然在灶台的角落刚好是灯光阴影处发现了彭某。
事后,彭某表示,由于自己回家居住比较少,再加上在外地也是居无定所,原以为只要熊某找不到自己,这4万元钱货款就可以不用还了。想不到,新干的法官这么尽责。最终,彭某当天晚上交付了2万元现金,并于第二天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了剩余的执行款,使得这起外乡人士申请执行的案件得以圆满、迅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