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网讯 本是多年的老邻居,却因琐事大动干戈、反目成仇。9月1日,在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耐心说服教育下,这对老邻居最终握手言和。
申请人陈某与被执行人徐某本是关系非常好的邻居,2009年10月,两人因琐事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双方发生身体接触,徐某将陈某推倒在地,后经法医鉴定陈某损伤为轻伤甲级。陈某受伤后,先后在新干县人民医院、新干中医院进行过治疗,陆续花费治疗费9000余元。其后,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协议。2010年4月,新干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徐某应赔偿陈某的医疗费和误工费等合计14589.78元。判决生效后,徐某未履行对陈某的赔偿义务。2010年8月,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该执行案件后,执行法官当即对徐某家进行了走访,调查后发现,徐某家庭经济境况较为紧张,只有几间非常破旧的房子和几件生活必须的家俱,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面对这种情况,只能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使双方都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作出让步。执行法官多次奔波于双方当事人之间、明法析理,尽最大努力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9月1日,陈某与徐某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徐某一次性支付陈某医疗费等10000元,其余赔偿陈某表示自愿放弃。徐某随后即将在亲戚处筹借的10000元执行款交到陈某手中,双方也最终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