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调解消积怨 陈年旧案终执结

  发布时间:2010-08-25 08:26:45


    新干法院网讯  “法庭法官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让我深受感动,谢谢!”8月24日,申请人肖某从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荷浦法庭领取了被执行人李某偿还的借款38000元,激动地向法庭全体干警道谢。一起历时8年、几经曲折的借款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2001年,被执行人李某向申请人肖某借款24500元用于投资经营。后肖某多次向李某催讨还款,李某均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拒绝偿还。2002年8月,肖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李某偿还借款24500元及利息,法院经审理查明,确认了李某向肖某借款24500元的事实,判其偿还肖某借款本息。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履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李某举家外出打工,躲避法院执行。新干县人民法院荷浦法庭执行法官多方试图联系被执行人,但均未果,申请人肖某为此也与 被执行人李某反目成仇。但执行法官没有放弃,而是一直密切关注着案件的执行进展。2010年8月16日,执行法官从当地村干部处获悉被执行人李某已返回家中,遂多次上门找到李某及其亲属做思想工作,用心进行调解,并找与其有密切关系的第三人协助执行,通过多次努力,矛盾终于化解,2010年8月24日,肖某与李某达成执行和解,收回了自己的借款本金加利息共38000元,案件得予圆满执行。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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