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三年拒付抚养费 法官抓住时机巧执结

  发布时间:2010-08-19 08:28:23


    新干法院网讯  “感谢各位法官,你们想得太周到了!”申请人杨某拿到执行款时感激地向执行法官表达着谢意。 8月18日,新干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利用被执行人谢某复印民事调解书机会,顺利执结了一起拖欠三年的抚养费纠纷案件。 

    申请人杨某(男方)与被执行人谢某(女方)于2007年8月7日经法院调解离婚,婚生子随申请人生活,被执行人每年负担抚养费2000元。2007年10月,被执行人外出打工,一直未归。在此期间一直没有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该案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娘家执行,均因被执行人无法联系致使案件久拖未结。8月18日,被执行人因民事调解书遗失,无法办理相关事宜,到法院复印法律文书,执行法官抓住这有利时机,立即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督促被执行人主动给付完毕抚养费6000元。考虑到被执行人今后可能外出务工这一情况,执行法官及时与申请人联系,商谈今后抚养费的支付方式,被执行人经法官教育,主动承认错误,并留下手机号码和电话给申请人,申请人也留下帐号给被执行人,确保了今后抚养费的给付。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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