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潜逃拒付帮助款 法官追回案款送温暖

  发布时间:2010-08-18 08:10:38


    新干法院网讯 “前夫一直都拒付这笔离婚帮助款,还躲到了外地,真想不到法官还能帮我追回来,真是我的恩人!”拿到执行款的张某激动地说道。8月17日,新干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快执快结该起离婚案件帮助款,仅用一天时间,这位患难妻子就拿到了离婚时应得的生活帮助款。

   申请人张某(女方)与被申请人王某(男方)于2001年10月结婚,后双方因感情已彻底破裂,于2007年8月,新干县人民法院判决准许双方离婚,王某应给予张某6000元生活帮助费。判决生效后,双方仍在离婚的怨恨中相互指责对方,男方拒不支付6000元生活帮助费且外出打工至今,而女方在此期间突发疾病,急需用钱去看病。2010年8月17日,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支付帮助款6000元。

    新干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案件了解案情后,考虑到申请人的实际困难情况,当天及时与在广州打工的王某取得联系,在给被申请人耐心讲解法律的同时,并辅以中国的传统人文道德,让被申请人受到心灵的感化。在干警苦口婆心的劝说下,远在广州的王某顿生关切之意,幡然醒悟,立即让家中亲朋筹集6000元钱,让其母亲当天送到法院,转到患病的前妻张某手中。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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