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赔偿矛盾激化 强制执行隐患消弥

  发布时间:2010-08-05 08:09:24


    新干法院网讯  “李某的态度这么恶劣,我们本来是要找上门去出这口怨气的,感谢法院为我们主持了公道,我们不会再去闹事了。”8月4日,申请人曾某从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领到了案件全部执行款12687.64元后,充满感激的执行法官表达了谢意。

    2009年5月18日,被执行人李某酒后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沿新三线由南往北骑行,途经荷浦乡路段时因处置不当与正在步行的申请人曾某发生碰撞,致曾某轻伤。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后曾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赔偿曾某各项损失12687.64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履行。2010年5月,曾某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执行人员数次前往李家执行,李某均故意躲避,执行未果。

    2010年8月4日上午,申请人曾某向执行法官反映被执行人李某已返回家中,准备嫁女,并带领执行法官来到李某住处,但李某本人态度却十分恶劣,声称不会赔偿一分钱给曾某,曾某及随行的亲友均非常气愤,扬言要在次日李某女儿出嫁之时上门闹事。为妥善处理好此案,避免矛盾激化,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将李某拘传至法院,并向其耐心宣讲了法律、法规,要求其履行赔偿义务,并指出如李某仍拒不履行,将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当日下午,被执行人李某电话联系其妻代为缴纳案件全部执行款,案件得以顺利了执结。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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