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网讯 “我也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想不到你们这么快就把钱给我送来了,你们真是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好法官啊!”7月22日下午,申请人王望财拿着新干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当天执结便送来的207元钱大加赞扬地说道。
申请人张望财系新干某摩托车店店主,2008年向被执行人张连年销售了一辆摩托车,尚有2200元示结清,经多次催收未果,遂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由张连年所欠摩托车车款2200元并承担207元逾期利息。
判决生效后,张连年偿还了所欠摩托车车款,但对207元利息一直拒不履行。王望财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于7月22日向新干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上午8点半接到案子后,得知被执行人就在新干县县城某工地做事,便立刻赶往被执行人处直接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知道法官的来意后抵触情绪非常大,认为自己已将所欠车款全部付清,不应再承担逾期利息。法官向其做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但成效不是很大,很快一个上午就过去了。法官回家简单吃了饭,稍作调整后,下午1点半继续到工地找到被执行人做其工作,从解释法律开始到双方当事人的换位思考,从遵守诚信的法律责任到诚信的社会道德责任,在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后,被执行人终于被法官锲而不舍的精神所折服,从包里掏出了207元钱。下午5点半,法官将钱交到了申请人的手中。就这样,在三十七、八度的高温下,头顶烈日八小时之后,终于将这起执行标的只有207元的案件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