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积怨情份在 执行和解换双赢

  发布时间:2010-07-22 09:30:09


    新干法院网讯  7月21日,新干县人民法院成功执行和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双方都的表示了谅解,并向执行人员表达谢意。

    申请执行人李某跟被执行人郭某原本是多年生意上的伙伴,双方曾长期一起共同患难、共事。后郭某为了促成其表弟(买方)与李某(卖方)的生意,代其表弟打了欠条、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由于没有还款,李某将郭某告上法院,法院判决郭某返还货款。但由于郭某自己认为并没有欠李某钱、且当初只是为了做好事为由,拒绝还款,并长期躲避执行。

    法院执行人员通过多方渠道找到被执行人后,主持了调解,双方都进行了长达2个多小时推心置腹的谈话。在诚恳、友好的气氛中,出于对被执行人郭某的谅解,最终执行申请人李某主动放弃迟延履行金,获得了郭某的信任,达成和解。双方表示以后会和好如初。法院根据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况,不进行执行罚款。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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