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抢”时节惠“三农” 快速执结粮款案

  发布时间:2010-07-22 08:28:16


    新干法院网讯  2010年7月21日一大早,新干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便驱车来到申请人黄某家的责任田间,将7200元执行款交到正在忙着收割的黄某手中,黄某激动地说:“我正发愁没钱买化肥农药和种子,你们就把钱亲自送到我家,这下可太好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黄某系新干县界埠乡的种粮大户,2008年,黄某将一批夏粮卖当地的一粮油个体户邹某,尚有7200元未结清,经黄某多次催收后未果。2009年10月黄某遂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由邹某偿还所欠黄某粮款7200元。

    判决生效后,邹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2010年7月,黄某向新干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受理了执行申请后,考虑到马上要进入农村夏收双抢时节,为了确保种粮大户的正常生产,服务“三农”,便立即启动执行快速通道,简化执行程序,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帐户,并于7月20日找到被执行人邹某,对其解释法律知识,疏导抵触情绪,在法官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后,邹某终于同意自动履行生效法律义务,主动交出7200元执行款项。第二天一大早,法官便将钱送至申请人,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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