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拒偿还亡夫旧债 工资被冻结立即履行

  发布时间:2010-06-29 08:27:01


    新干法院网讯  丈夫借款后意外身亡,妻子拒不清偿所欠债务。在被冻结工资帐户后,6月28日,被执行人聂某主动来到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缴纳了全部执行款12320元,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2008年3月15日,被执行人聂某之夫张某向新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10000元用于家庭经营,借款期限为一年。2009年1月张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借款到期后信用联社数次找聂某催要借款本息,但聂某以其丈夫生前借款与其无关为由拒不偿还。2009年10月,信用联社起诉聂某要求偿还其丈夫生前借款本息。法院审理查明事实后,判决聂某应向信用联社偿付借款本息。判决生效后,聂某一直未履行。

    受理该执行案件后,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聂某是某小学教师,月薪1000余元,随即多次上门通知聂某履行判决,但聂某一直以无钱为由拒不履行。为此法院在6月25日裁定冻结被执行人聂某在中国农业银行新干县支行的工资帐户。慑于法律的威严,被执行人聂某随即主动履行了支付案款的义务。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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