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首例拍卖罪犯楼房偿债

  发布时间:2010-06-03 08:55:35


    新干法院网讯 2010年6月1日,新干县人民法院将拍卖的楼房款发放到受害人手中,这是该院首例拍卖罪犯楼房偿还债务。

    被告人朱海春、龚干妹夫妻俩因经营大米加工厂不善,便以高于市场价等欺骗手段,骗得当地147户群众稻谷款133万余元,尔后逃匿。2008年10月21日,新干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朱海春有期徒刑十四年、龚干妹有期徒刑五年。之后该案的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移送至执行局执行。考虑该案涉及受害群众多、矛盾易激化等诸多不稳定因素,该院创新司法管理工作,积极能动司法执法,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决定公开将罪犯朱海春、龚干妹夫妻二人所有的一幢座落在新干县麦斜镇街上的四层楼房拍卖竞价,将已竞拍得款35万多元按同一比例全部发放到受害人手中,有力地维护了大多数群众利益,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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