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躲西藏却心中不安 多方联动促执行和解

  发布时间:2010-03-26 08:33:14


    新干法院网讯  因履行能力不足,在外东躲西藏数年不敢回家,致使案件得不到执行。执行法官邀请基层组织和当事人双方亲友协同配合、多方联动,最终促使双方执行和解,由被执行人娄兴平一次性给付申请人娄七根执行款35500元。3月25 日,该案执行款已全部执行到位。

    2005年7月23日娄兴平雇请同村娄七根之子小兵为其看养鸭子,约定每天给付工钱5元。同年7月31日19时许,小兵在为娄兴平看养鸭子的过程中,不幸掉入养鸭场旁的水塘溺水身亡。事发后双方对赔偿协商未成,娄七根遂向法院起诉。2005年10月,法院判决娄兴平赔偿各项损失67981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判决生效后,娄七根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先后多次上门找被申请人娄兴平执行,但被执行人因刚成家不久,家庭经济困难,缺乏执行能力,其担心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几年来一直离家东躲西藏、居无定所,给执行工作造成很大困难。执行法官针对该案的实际情况,先后多次召集双方的亲友并邀请当地村干部一同做工作,最终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的亲友答应一同筹款给被执行人,由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款35500元,双方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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