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行法官巧言陈利弊 明大义母亲替女退彩礼

  发布时间:2010-03-01 08:57:23


    新干法院网讯  “感谢法官亲自上门做我的思想工作,为我讲明了利害关系,今天我是来替女儿缴纳执行款的。”2月26日,这一幕出现在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荷浦法庭。由于被执行人长期外出不归,执行法官另辟蹊径巧执行,成功执结该起婚约财产纠纷案。

    申请人朱某与被执行人杨某于2006年底确立恋爱关系,不久朱某给合付杨某彩礼20000余元,两人开始同居生活。2007年5月,两人发生矛盾、解除婚约。但双方就彩礼返还没有达成协议。2007年11月,法院一审判令杨某返还彩礼5000元。判决生效后,杨某一直未履行,朱某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杨某举家外出,案件执行陷入僵局。今年正月初八,申请人朱某向法院反映,被执行人杨某的父母回家过年。执行法官随即赶到被执行人家中,找到杨母,向其宣讲了相关法律规定,指出其女拒不执行可能促使法院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产生影响其女今后正常的婚姻、家庭生活的不良后果,希望杨母能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敦促杨某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杨母表示愿与仍在外打工的女儿联系。2月26日,杨母主动来到法庭,替女儿缴纳了全部执行款5000元,案件得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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