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时机巧调解 和解执结释前嫌

  发布时间:2010-02-05 09:18:31


    新干法院网讯    “感谢法官不仅让我追回了欠款,还帮我消除了朋友间的隔阂”。申请人握住法官的手激动地说。2月4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抓住时机调解,和解执结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申请人胡某领回了执行款12000元。 

    申请人胡某与被执行人舒某系朋友关系,2005年11月,被告舒某向申请执行人借款12450元,并出具了借条。此后,经胡某多次追索,舒某均未予偿还,双方为此剑拔弩张,朋友之情也一去不返。2008年1月胡某诉至新干法院,经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舒某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胡某借款12450元。判决生效后,舒某仍未履行偿还义务,胡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该案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舒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几次上门敦促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偿还义务,但舒某以做生意亏损、无力偿还为由加予搪塞。2月4日,当执行法官得知被执行人舒某近期即将获得一笔征地补偿款时,立即传唤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调解,并耐心做了双方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双方顺利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偿还12000元借款,申请人同意放弃剩余款项,使该案得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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