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催告辩法析理 和谐执行终止干戈

  发布时间:2010-02-01 09:02:56


    新干法院网讯  被执行人以谋生为由,外出不归,执行法官巧借电话催造,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1月29日,申请人段某高兴的来到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领取了案件全部执行款6000元。

    2008年6月,被执行人聂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高速引线由界埠往新干方向行驶,与横过公路的行人段某相撞,造成段某受伤的一般交通事故。段某受伤后,花费医疗费用11055.71元,聂某仅支付赔偿款4000元。2009年1月,段某向本院起诉,经法院主持调解,聂某同意再行赔偿6000元,但聂某未按调解协议履行。2009年10月,原告段某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并扬言不兑现就要与聂某拼个你死我活。

    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对段某做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稳定了段某的情绪。经了解被执行人聂某以谋生为由,已外出打工。为此,执行法官决定利用电话催告被执行人聂某自觉履行义务。2010年1月19日上午,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电话取得了联系。但电话中被执行人聂某言语粗暴,扬言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面对被执行人恶劣态度,执行法官并没有大声斥责,而是心平和气讲了做人要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通过认真反思,被执行人聂某终于认识到自己拒不履行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1月27日,被执行人聂某主动将案件执行款6000元汇入法院执行款专用帐户,案件得以圆满执行。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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