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专项执行“信用社贷款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09-11-18 14:54:39


    新干法院网讯  新干县人民法院将“信用社贷款纠纷”案件作为年终清理执行积案的重点案件,针对“信用社贷款纠纷”案件执行标的大,执行难度强的特点,该院自10月18日起,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信用社贷款纠纷”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尽管“信用社贷款纠纷”案件都是案情简单的纠纷,但是在该县出现了一部分人欠款数额大,且长期身藏外地,久拖不还的现象,极大地助长了一些贷款户大力加以效仿的不良风气,导致了法院对此类案件的执行难度加大。该院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多措并举,截至11月18日采取强制措施11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11件,共执结““信用社贷款纠纷”案件24件。执结案件中,为执行申请人新干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追回各种贷款合计人民币达40多万元,并减免有关被执行人各种费用2万多元。  

    通过加强对“信用社贷款纠纷”案件的专项执行,增强了当事人的法制意识,有力的保护了执行人的合法利益,极大改善了当地金融行业的经营环境,使法律真正展现出了“保一方平安、促一域发展”的独特魅力。

                     

责任编辑:刘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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