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以调解促执行”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09-11-18 08:48:35


    新干法院网讯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人民法院的一大难题,也是引发涉诉信访的根源所在。为破解“执行难”,新干县人民法院在2009年年初即明确提出将调解引入法院审、执工作的全过程,确立了以调解促进法院执行工作的指导方针。

    针对辖区涉诉案件多为“三费”案件、探视权案件、离婚析产案件、人身损害赔偿、小额债务等案件的实际情况,法院党组明确要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以调解结案为主,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对生效判决交付执行的案件,在用足用好各种法律手段的同时,也要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执行环节。对被执行人做到晓之以理,明这以法,动之以情,公正执法,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以实现最佳的执行效果。以该院荷浦法庭为例,2009年至今,共调解审结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和小额债务案件45件,当事人均全部自动履行了给付义务;另外,执行和解案件12件,亦全部得以履行,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通过调解,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又缓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减少了涉法上访人数和次数,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实现了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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