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就是命令,时间就是效率。”

  发布时间:2009-11-02 11:16:30


    11月2日上午,新干法院执行局接到执行申请人刘建如打来的电话,称:“被执行人刘冬燕现在回到家,希望你们能够马上前来为我把案件执结。”执行局长简单问明情况后,迅速组织干警驱车来到被执行人家里,并找到了被执行人刘冬燕。应被执行人提议,案件承办法官随后拨通了申请人电话,并邀请其前来就案件执行进行协商。协商伊始,双方当事人情绪激烈,语言刻薄,气氛紧张,执行情况不容乐观。听完双方当事人来来回回的争辩和解释后,承办法官用质朴的语言、平和的语气对其双方进行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疏导和劝解。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刘冬燕退还申请刘建如结婚礼金13500元(判决为16000元),并当场完成了执行款的缴纳和发放。这样,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执行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申请人刘建如与被执行人刘冬燕于2008年1月经人介绍相识并确定婚约关系,同年2月22日登记结婚。同月24日,双方当事人一同外出打工,并共同生活了两个月左右。2009年3月4日,双方按农村风俗习惯举行了婚礼,被执行人收受了申请人礼金30200元。同月18日,双方为家庭琐事发生吵架,被执行人便回娘家住。随后,被执行人向本院起诉,要求与申请人离婚。本院于2009年7月15日作出判决,准予离婚,由被执行人刘冬燕退还申请人刘建如礼金16000元。因被执行人未按判决履行义务,申请人于9月9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人刘建如手中握着执行款,向执行法官深深地鞠了个躬,说道:“虽然我的婚姻不幸,但我经历了你们法官办案的雷厉风行,体会到了法官的热情和亲民,感知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执行法官握住申请人的手,充满微笑地答道:“你们权利的实现就是我们职责的履行,你们的电话就是命令,我们务必向时间要效率。”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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