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首例陪执员参与案件执行

  发布时间:2016-01-15 08:23:31



    新干法院网讯 1月14日上午,在陪执员的参与下,古稀老人唐某终于在新干法院拿到了拖欠了8年的9万元赔偿款。这是新干法院首例陪执员参与案件执行。

    2008年1月3日,因交通事故新干法院判决杨某赔偿唐某损失十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杨某及其妻儿均不知去向,法院通过公安、银行等相关单位查询,均未查到杨某踪迹及财产情况。后法院多次找到杨某的父母,但其父母均表示不知杨某去向。期间,唐某因生活困难,长年上访。

    在这种人难找财难询的情况下,执行法官转变执行方式,主动邀请杨某及唐某所在村的村委会主任作为陪执员参与此案执行,在两名陪执员耐心细致做当事人亲属思想工作后,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协议,杨某亲属在1月14日按照协议将赔偿款全部交到法院,执行法官及时让唐某领取了该赔偿款。

    据悉,2015年8月新干法院被省高院指定为人民陪执员试点单位,在此次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中邀请人民陪执员参与是二者的有益结合,充分发挥陪执员“悉民意、易沟通、好协调”的优势,助力难案的执行。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