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坚固的基层社会治安防护体系,才是改善基层治安环境、重铸基层治安网络的根本要义。
近期,云南一个村子40多人涉“盲井式杀人”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根据公开报道可知,近年来“涉毒村”“诈骗村”“造假村”等整村犯罪屡见不鲜,并呈现出作案手法专业化、科技化、暴力化等特征,犯罪嫌疑人以青少年居多,甚至有部分村干部也参与其中。
这些整村犯罪行为触目惊心,危害深重,有的整村涉毒,有的整村诈骗,有的团伙造假,呈现出产业化、公开化、集体化的犯罪态势,给当地治安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农村传统规范失范,部分农村地区极端贫困,致富饥渴导致贫困村民不择手段违法犯罪;另一方面是地方村干部包庇,也为犯罪蔓延推波助澜。当然,除了这些因素,还有暴利驱使、治安失守、法治沦丧等,这些都是导致整村犯罪的主要原因。也就是说,整村犯罪是基层治安集体失守的结果。
找到了这些原因,就应该根据这些问题对症施治,建立坚固的基层社会治安防护体系。这才是改善基层治安环境、重铸基层治安网络的根本要义。
首先,应该建立法制宣传体系。这些整村犯罪很大一个原因就是缺乏法治意识,缺乏法律敬畏,一些人不懂法、不知法,没有法治观念,没有法律意识,更谈不上守法,导致无知无畏,出现违法犯罪现象。因此,需要给这些地方的村民补上法制教育课,采取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加强法律宣传,提升村民的法制意识、法律素养,自觉抵制和远离违法犯罪行为。
其次,建立严格的法治体系。整村犯罪并非一朝一夕养成的,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在长期法治缺位的环境下逐渐形成的。正是由于个别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得不到遏制,依靠违法犯罪获得了非法利益,才导致其他人的跟风和盲从,从而导致整村的道德失守和法治沦陷,出现了整村犯罪的结果。如果发现个别村民违法犯罪,及时进行依法惩处,形成震慑,就能有效遏制甚至杜绝集体犯罪的蔓延和恶化。这就需要建立一套严格完善的法治体系,及时发现违法行为,采取措施,进行打击和纠偏,将违法犯罪的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不管是诈骗还是造假,不管是涉毒还是杀人,这些都是严重刑事犯罪,这种集体式的整村犯罪影响恶劣,危害深重,对社会稳定和安全造成严重破坏,对待这些性质恶劣、影响严重的犯罪行为,应该有一套法治体系进行监管和打击应对。
再者,建立基层组织监管体系。整村犯罪与地方基层组织监管缺失不无关联,比如一些村干部参与其中,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保护,这些都是基层领导监管缺失的体现。因此,应该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约束和监管,引导村民尊法守法,重塑地方道德防线和农村规范,筑牢法治堤坝。唯有建立起基层法治体系这个铜墙铁壁,固守道德底线和法治高压线,此类犯罪才会得到有效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