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网讯 向他人借款人民币200万余元,借款到期后却不还款。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了搜查、罚款的强制措施,但却仅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此后经法院调查,被执行人夫妻名下有一套300多平方米房屋,挂在他人名下小车一辆。可是,被执行人刘某如经常外出,早出晚归,法院遭遇人难找的情形。于是法院根据该情况决定采取凌晨击。
7月29日凌晨5点,天还微微亮,新干法院执行局7名干警已经在法院门口集合完毕。按照事先制定的执行方案,驱车前往“老赖”刘某如县城的家中。
5点50分到达被执行人刘某如家门口,为防止刘某如逃走,执行干警分兵把手各个门口,后敲门进入,进门后,执行干警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对其决定将其带回法院,因刘某如脚受伤,途中将其送往县人民医院包扎。
7点45分左右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刘某如带回法院,经执行干警做工作,刘某如仍不履行还款义务交纳执行款,法院依法对李某采取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