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夏日风暴”活动之查封生猪促执行

  发布时间:2016-08-12 16:38:27




    新干法院网讯  8月11日下午,新干法院执行人员接到申请执行人新干农商行提供执行线索,得知被执行人姚某在麦斜镇阳团村养猪的消息后,马上驱车前往该地寻找姚某,果然在猪场找到了他。

    据了解,早在2005年3月,姚某以农业生产资金周转为由,向新干农商行借款10000元,约定月息为6.045%,借款到期时间为2006年3月。借款期满后,姚某一直未偿还贷款,新干农商行为此将其诉至法院。2008年8月新干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姚某偿还新干农商行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姚某依然未偿还相应本金及利息。由于始终未找到姚某本人的具体下落或财产线索,该案一直未能执行到位。

    这次一有姚某的消息,执行人员便立即展开行动,前往线索指向地。找到姚某后,执行人员要求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姚某表示现在养猪买饲料都是赊账,希望法院能宽限一段时间处理。执行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要其先行交纳10000元,并查封了价值三万余元左右的生猪。姚某接受了执行人员的处理方案,并从亲戚家里借了10000元后当场交给了申请执行人,并承诺等九月份将生猪卖掉之后,立即偿还所欠20000余元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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